留学归国人员报到前手续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8-06-26

(一)公示期满后,请联系田凯老师,将档案转移至我处。

人事档案需通过机要途径转移至我校。档案接收地址:天津科技大学人事档案室;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教学主楼B105;接收人:田凯老师。

(二)办理人才绿卡

登陆天天问津网站(www.ttwj.gov.cn)引进人才绿卡板块。

1.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注册-中国籍人才登记B-填写申请信息-保存(别提交);

2.国外取得硕士学位:注册-中国籍人才登记(C)卡-填写申请信息-保存(别提交)。

3.通知田凯老师审核本人网上填报信息;田凯老师确认准确无误后负责提交。上级预审结果查询通过后(大约2个工作日),田凯老师打印申请表,携带绿卡申请表前往天津市教委人事处办理(天津市教委仅每个月10号和20号受理)。

4.市教委手续办理完毕,接田凯老师通知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见5)来学校,与学校人事工作人员共同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天津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三楼,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齐全、准确无误后,现场开具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通知和户口准迁证。

5.办理人才绿卡需提交材料清单

除绿卡申请表(单位盖章)原件与聘用承诺书由学校工作人员提供外,本人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1)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护照首页和所有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页各1份);

5)若在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需另外提供博士后研究证明(博士后协议原件及翻译件,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留学回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6)出国(境)前办理的离职、辞职手续或与原单位终止工作(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7)如迁入学校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各1份);学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人力资源处公章;

8)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从绿卡系统中下载,黑色签字笔自行填写);

9)个人结算账户代理开立委托书(从绿卡系统中下载,黑色签字笔自行填写)。

 办理人才绿卡后,本人办理落户,需完成校内报到手续后,再前往天津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合同首页和盖章页各1份);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各1份);

3.迁入地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人力资源处公章;

4.若子女随迁需另外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若配偶随迁需另外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未获永居承诺书(人力资源处提供模板);

6.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承诺授权书(人力资源处提供模板);

8.天津市公安局受理用户告知单(人力资源处提供模板)。

注意事项:

1.绿卡网上申请时,个人信息要填写完整。学习工作经历要从本科写到现工作单位,中间无间断,月连月;务必上传白底照片;如需落户,户口信息要准确填写。

2.了解人才绿卡详细信息可登陆天津市人才绿卡网上预审系统,查看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引进人才绿卡使用手册。

 

相关老师联系电话:

顾萍:6060019260600157 (周三泰达校区办公使用)

田凯:60600196

本指南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 未获永居承诺书
  • 承诺授权书
  • 天津市公安局受理用户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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