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调动人员报到前手续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8-06-26

     (一)公示期满后联系人力资源处田凯老师领取商调函,收到商调函后与原单位协商办理调动手续,由原单位寄出本人档案。

人事档案需通过机要途径转移至我校。档案接收地址:天津科技大学人事档案室;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教学主楼B105;接收人:田凯老师。

档案转移至学校后,经工作人员初审后,通知本人登陆天天问津网站(www.ttwj.gov.cn)引进人才绿卡板块,按以下要求办理:

1.具有正高职称或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注册-中国籍人才登记A-填写申请信息-保存(别提交);

2.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博士后:注册-中国籍人才登记B-填写申请信息-保存(别提交);

3.硕士学位获得者:注册-中国籍人才登记(C)卡-填写申请信息-保存(别提交)。

(二)本人通知田凯老师审核本人网上填报信息;田凯老师确认准确无误后负责提交。上级预审结果查询通过后(大约2个工作日),田凯老师打印申请表,携带绿卡申请表前往天津市教委人事处办理(天津市教委仅每个月10号和20号受理)。

(三)市教委手续办理完毕,接田凯老师通知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见下附)来学校,与学校人事工作人员共同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天津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三楼,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齐全、准确无误后。等待调令和准迁证的下发(大约22个工作日左右)。准迁证审批查询网址:http://60.28.225.207/thous/zxxx.jsp?lb=03

(四)待调令和准迁证全部下发后,本人再携带调令回原单位开具干部介绍信(如原单位无法开具,请开具落款时间为当天的不再开具介绍信的证明)和工资转移证明,并持准迁证回原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干部介绍信抬头: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资转移证抬头:天津科技大学

(五)携带户口迁移证和干部介绍信自行前往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3楼窗口(友谊北路29号,近永安道和友谊北路交口)换信,并领取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办理完毕后即可联系顾萍老师来我校报到。

(六)办理人才绿卡

除绿卡申请表(单位盖章)原件与聘用承诺书由学校工作人员提供外,本人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需要留在市人社局办理户口使用22个工作日,如有其他需要请提前办理临时身份证备用)

3.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提供)

4.原单位同意调出函原件及复印件1(无人事调配权的单位由档案存放人才中心提供)

5.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

6.迁入地(学校集体户口)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部门章(自行打印到学校盖章);

7.承诺授权书(人力资源处提供模板);

8.天津市公安局受理用户告知单(人力资源处提供模板)。

9.注意事项

1)绿卡网上申请时,个人信息要填写完整。学习工作经历要从本科写到现工作单位;务必上传白底照片;如需落户,户口信息要准确填写。

2)了解人才绿卡详细信息可登陆天津市人才绿卡网上预审系统,查看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引进人才绿卡使用手册。

 

相关老师联系电话:

顾萍:6060019260600157 (周三泰达校区办公使用)

田凯:60600196

本指南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 承诺授权书
  • 天津市公安局受理用户告知单
  • 泰达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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