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近日,校党委转发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通知》(津党教[2018]4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现就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通知》的学习宣传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学习宣传《通知》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请于5月25日前在本单位全体在岗教职工(含派遣制人员)范围内传达学习《通知》内容,做到全覆盖、全知晓。要把《通知》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和教工党支部学习内容,近期开展一次专题学习。
二、开展师德师风承诺活动
为使《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在岗教职工(含派遣制人员),针对《通知》中严禁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十种行为,签署《天津科技大学师德师风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见附件),让每一位教职工知要求,明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请于5月30日前,将教职工签好的《承诺书》原件及汇总表(见附件,须加盖党委公章)报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其中,机关党委、后勤党委以各部门为单位,报送《承诺书》原件及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统筹规划,抓好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的工作落实。要坚持宣传、教育、管理、监督统筹并举,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本单位岗位聘用、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绩效分配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学校将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各基层党委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要追责问责。
联系人:刘建东
联系电话:60600198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刘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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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