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拟推荐人选公示 发布日期:2015-11-05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5年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5〕154号)要求,人力资源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分委会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将我校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生物学院:陈 宁 化工学院:王正祥 公示期:2015年11月5日-11月11日 受理部门:人力资源处 受理电话:022-60273330 60271990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附书面意见交至人力资源处,个人请署实名,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