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21-2022学年度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1-07-0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天津科技大学现招收2021-2022学年度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一、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和交流,使国内访问学者了解相关学科领域的学术前沿动态,加强基础理论、应用实践研究,拓宽专业知识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为高等学校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 二、接受对象及条件 1.申请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及以上;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过访学专业相关课题研究,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接受专业、指导教师及课题目录 请查阅《天津科技大学2021-2022学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指导教师及课题目录》(见附件)。 四、申请流程 (一)咨询及报名 申请者可通过在查阅指导教师及课题目录后,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意向指导教师或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可通过我校各专业学院网站查询指导教师具体研究方向和联系电话),申请进修的专业方向应与本人目前所从事的教学或科研方向基本一致,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须如实准确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双面打印,推荐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随同本人最高学历及学位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身份证复印件、3项能够代表个人研究水平的学术成果(复印件)一并寄送至天津科技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议使用EMS寄送。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审核和录取 学校收到《申请表》后,经审验合格,于2021年9月3日前向申请者邮寄录取通知书,通知申请人下载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接收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协议书》(须一式两份填写),于入学报到时,交至我校教师发展中心。 (三)入学报到 已被录取的访问学者,应于2021年9月13-15日到我校教师发展中心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近期体检表(申请者当地或天津市三级甲等医院在报到日前30日内出具)。 五、培养方式 (一)学习进程 (1)访学期限为一学年(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2)访问学者入学后需在导师帮助下,认真制定研修计划并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一式三份,须双面打印)。 (3)访问学者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应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须双面打印)。 (4)访学期满时,应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一式三份,须双面打印),并附本人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经导师和所属进修学院审核同意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天津科技大学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不予颁发证书。 (二)研修费用 培养费:10000元/年。 住宿费:1000元/年。访问学者根据进修学科所在校区,分别安排在相应校区住宿,住宿条件参考在校博士生标准。访问学者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是否在校住宿。 我校不承担访问学者研修期间在原单位的工资及往返差旅费。 六、联系方式 材料邮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天津科技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22-60601240
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7月5日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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