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或副高及以上岗位)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 发布日期:2023-04-10
一、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 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 三、面试地点: 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天津滨海新区泰达街第十三大街9号)中院4号楼333会议室报到,4号楼312会议室面试。面试采用线下形式进行,对于国外等特殊情况应聘者采用线上形式面试,具体安排由学院通知应聘人员。 四、面试岗位:
五、面试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在4月10日15点前在“天津科技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tust.edu.cn)内提交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核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六、确定面试顺序 按应聘岗位抽签排出面试顺序。 七、面试要求 (一)资格复审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如身份证丢失可携带户口本、护照、驾照等有效证件; 2.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或研究生院开具的在学证明(复印件); 3.个人简历复印件(要求写清楚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所有毕业专业、学位信息),简历中列出的相关成果、经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发表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含JCR分区及影响因子等信息); 4.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上述证书,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复审材料装入1个档案袋,档案袋上写明姓名,岗位编号,身份证号。 (二)面试材料 应聘者个人简历10份。 八、面试流程 面试分为PPT讲解及专家提问答辩两个环节: (一)PPT讲解(不超过6分钟,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精炼),内容主要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 2.发表的论文情况、参与科研情况、获奖等情况; 3.博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 4.入职后将开展的工作计划和设想; 5.能够讲授哪些本科生课程。 (二)专家提问答辩(4分钟左右)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服从考评组安排,不能准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请务必保持邮箱、手机畅通。参加面试食宿自理。 (四)应聘人员务必于2023年4月14日下午16点前将面试PPT内容发到mjc214@tust.edu.cn邮箱。(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博士毕业学校命名) 因特殊原因导致面试时间调整的,见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tust.edu.cn/)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如有特殊情况请致电:022-60600809。 联系人:莫老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