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19年第二批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发布日期:2019-02-27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天津科技大学委托北方人才招聘“人才派遣”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如下: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请见附件2)和《天津科技大学应聘登记表》(请见附件1),并将2个表格文件和个人简历发至:tusthr@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海洋学院+实验岗+姓名”,附件以"海洋学院+实验岗+姓名+报名表"、“海洋学院+实验岗+姓名+登记表”和“海洋学院+实验岗+姓名+简历”格式命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从速,用人单位将会根据筛选情况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7日~2019年4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人力资源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请须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 (2)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3)本人纸质简历;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 (5)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务必携带《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2寸彩色照片)一份。 (7)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装订。 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和考核 主要采用考试加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6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请考生自行复习,报名期间不接受考试具体内容的咨询。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岗位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笔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本人登记表所填邮箱。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答辩、面谈等方式。 ★面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本人登记表所填邮箱。 五、其他说明 1、待遇按照《天津科技大学非事业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津科大发[2015]99号)执行; 2、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与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北方人才公司办理各类毕业生的接收手续、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职称初聘手续等。职称评审由北方人才公司按规定执行,我校根据北方人才公司的职称评审结果核定工资标准(限兑现中级及以下); 3、天津科技大学不承担为应聘人员解决户口、住房、家属及子女安排的义务; 4、所有岗位试用期均为三个月; 5、应聘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022-60600196 联系人:田老师 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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