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方案 发布日期:2017-10-12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高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学校(www.tust.edu.cn)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www.tjmec.gov.cn)门户网站对外发布。 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 有较高政治素养; 3.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管理; 4.少数民族,熟练掌握维吾尔语;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10月22日开始接受报名(原则上报名时间不少于30天)。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将本人简历及身份证(正反面)、本人户口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angduo@tus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少数民族辅导员”。 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www.tus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报名环节结束。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及面试考核形式等见学校网站(www.tust.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将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周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领导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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