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招收程序 发布日期:2022-06-06
一、申请 申请人自行联系工作站,工作站同意后,申请人向我校联合培养的合作导师和流动站设站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提交个人简历、博士后进站书面申请。 二、资格审核 经我校合作导师和学院审批通过后,学院根据申请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成果佐证、博士后进站书面申请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报人事处,待学校审批通过后,进行进站考核。本校教师还需填写《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审批表》,并报学院及人事处审批。 三、进站考核 联合培养博士后的进站考核一般由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进站考核工作站应邀请流动站合作导师和校人事处工作人员参加。“进站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按照全国博管会要求,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网站,注册填写内容,在线打印,原件一式三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原件一式三份,见附件1); (3)《天津科技大学博士后进站考核记录》(原件一式三份,见附件2)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原件一式三份,见附件3) (5)《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原件一式三份,见附件4) 四、签订协议 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合作双方应当签订《天津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见附件5),明确双方及相关博士后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申请人应在进站考核前将协议书报学院和校人事处审核。 五、线上审批 申请人填写“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并上传系统中要求材料后提交至工作站、学院、学校及天津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待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完成我校进站手续。 六、开题答辩(可与进站考核同时进行) 工作站要在博士后进站报到后1个月内及时组织博士后开题答辩会,对博士后的研究课题和研究计划进行评审。开题答辩通过后学院报送《博士后开题报告》至人事处(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6) 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 王瑾 022-60600192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