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招收程序



发布日期:2022-06-06

一、申请

申请人自行联系工作站,工作站同意后,申请人向我校联合培养的合作导师和流动站设站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提交个人简历、博士后进站书面申请。

二、资格审核

经我校合作导师和学院审批通过后,学院根据申请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成果佐证、博士后进站书面申请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报人事处,待学校审批通过后,进行进站考核。本校教师还需填写《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审批表》,并报学院及人事处审批。

三、进站考核

联合培养博士后的进站考核一般由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进站考核工作站应邀请流动站合作导师和校人事处工作人员参加。“进站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按照全国博管会要求,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网站,注册填写内容,在线打印,原件一式三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原件一式三份,见附件1);

(3)《天津科技大学博士后进站考核记录》(原件一式三份,见附件2)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原件一式三份,见附件3)

(5)《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原件一式三份,见附件4)

四、签订协议

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合作双方应当签订《天津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见附件5),明确双方及相关博士后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申请人应在进站考核前将协议书报学院和校人事处审核。

五、线上审批

申请人填写“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并上传系统中要求材料后提交至工作站、学院、学校及天津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待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完成我校进站手续。

六、开题答辩(可与进站考核同时进行)

工作站要在博士后进站报到后1个月内及时组织博士后开题答辩会,对博士后的研究课题和研究计划进行评审。开题答辩通过后学院报送《博士后开题报告》至人事处(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6)


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

王瑾    022-60600192




相关附件:
  • 附件1-1:进站审核表(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使用).doc
  • 附件1-2:进站审核表(港澳台地区人员、外籍人员使用).doc
  • 附件1-3:进站审核表(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使用).doc
  • 附件1-4:进站审核表(在职人员、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军转干部使用).doc
  • 附件2:天津科技大学博士后进站考核记录
  • 附件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模板).doc
  • 附件4: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模板).doc
  • 附件5:天津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 附件6:天津科技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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