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教委的相关要求,现开展关于2025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核对、统计本单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情况,并于2月20日(周四)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ide@tust.edu.cn: 一、《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附件1),需纸质盖章版1份,可编辑电子版; 二、《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需纸质盖章版1份,可编辑电子版报送时请按“编号+单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 注意事项: 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指解放后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指截止至当年8月31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周年的教职工。截止至当年9月1日后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周年的人员,不计入当年从教满三十周年人员范围之内。在工作期间曾经间断教育工作的,可将离开教育工作岗位前后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报送人员中,如有“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达31年或以上的,请另附“情况说明”。 联系人:王瑾 联系电话:60600192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2月15日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