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开展2025年高级专家 延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4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科技大学高级专家延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22〕30号)精神,现开展2025年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根据规定,原则上本次申请及审批的延聘时限至2025年12月。 一、延聘范围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高级专家做好延聘申请工作,结合文件规定,务必通知到当前在延聘的专家和拟退休日期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底的相关人员。 二、延聘要求 申请延聘的专家需填写《天津科技大学高级专家延聘申请审批表》。所在单位需对照学校文件,认真审核申请延聘专家的条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延聘意见。 《审批表》中“延聘申请”栏需写明申请人符合延聘文件的具体条款;“所在单位意见”栏需写明申请人延聘条件审核情况、身体状况、延聘期间拟聘用岗位及党政联席会决议。 三、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15日(周五)17:00前报送相关材料: 1.《天津科技大学高级专家延聘申请审批表》《天津科技大学高级专家申请延聘人员汇总表》和申请延聘的专家用于满足延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邮箱报送; 2.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河西校区送至三号楼三楼东厅,滨海校区送至西院言泉楼502办公室。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60602714 人事处 2024年11月4日 相关附件: |